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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产能过剩的测度及产能退出机制研究与应用发布时间:2020-11-26  来源: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访问量: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年1月,前身为原阳泉矿务局,是山西五大煤炭集团之一,是一个煤炭、化工、铝电、现代工业新业态、现代物联网大数据、现代智慧服务业、现代金融“七大产业板块”协同发展的世界500强企业。现有总资产2430亿元,二级分子公司62个。

  煤炭板块拥有煤矿41座,分布在阳泉、晋中、太原、忻州、朔州、临汾和新疆,保有储量121亿吨,煤炭产能8630万吨,是中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

  一、实施背景

  (一)煤炭去产能工作现状

  1.政策环境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任务仍然是“三去一降一补”,煤炭行业和钢铁行业是去产能的重要方面。去产能政策的实施,改善了煤炭供需严重失衡的情况,推进煤炭行业经济运行企稳回升,行业效益逐步好转,行业运行态势稳中向好。但同时也要看到,煤炭产能过剩的态势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截至2017年底,全国煤矿总产能51~52亿吨/年,其中有效产能39亿吨/年以上,在建和改造煤矿产能12-13亿吨/年,我国煤炭产能过剩的问题依然突出;煤炭行业的经济效益好转,扭亏但尚未脱困。2017年,大型煤炭企业利润大幅增长,但多数煤企仍处于微利状态,行业亏损面仍有20.7%,并且,煤炭行业仍存在债务处置困难、资金链紧张和人员安置困难等问题,煤炭行业的经营状况尚未得到根本好转。

  因此,煤炭企业如何去产能?判断产能过剩的标准是什么?去产能的顺序是什么?上述问题是去产能工作的重点。国家为实现煤炭产能退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的效果需要通过科学的效果评价模型和方法进行评价和验证;产能退出后煤炭企业资产处置、债务估值及重组、人员安置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2.经济环境

  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钢铁、有色金属、火电、化工、水泥等行业发展迅猛,拉动煤炭产业迅速发展,2002~2012年煤炭产量和消费量逐年增长,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煤炭行业一路高歌猛进,是煤炭行业发展最为景气的“黄金十年”。行业的高利润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涌入煤炭行业,煤炭行业投资逐年迅速增长,新建煤矿数量不断增加,煤炭产能快速扩张。2006~2015年,我国煤炭产业累计投资3.6万亿元,累计新增产能约30亿吨。

  但是在煤炭产能快速增长的同时,煤炭消费需求放缓。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期,工业行业增加值增速下降,2015年高耗能行业减产。此外,在严峻的环境问题和减排压力下,党中央提出推动能源革命的要求,要求落实节能方针、优化能源结构、发展非煤能源。在我国经济增速换挡、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速和产量下降,以及政策调整的背景下,我国煤炭消费需求减少,2015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出现了历史性的首次下降。

  自2013年开始,随着我国由重工业化阶段向工业化后期转型,煤炭消费需求放缓并逐步下滑,而前期的大量投资引致煤炭产能集中释放,煤炭供给能力大于需求,造成煤炭供需严重失衡,煤炭产能过剩问题突出。截至2015年底,全国煤矿总规模为57亿吨:正常生产及改造的煤矿39亿吨,停产煤矿3.08亿吨,新建改扩建煤矿14.96亿吨,其中约8亿吨属于未经核准的违规项目。2015年全国煤炭产能过剩17.48亿吨。2013~2015年煤炭供求平衡指数波动情况如图1.1所示。2013年以来,我国煤炭行业供过于求,尤其是自2014年6月开始,供求平衡指数在低位运行,反映出煤炭供求失衡压力很大。因此,我国的煤炭供需失衡严重,煤炭企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

  3.企业环境

  阳煤集团是我国煤炭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因此此处对阳煤集团的去产能工作进行分析。根据《关于补充报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10号、晋机发482号)要求,阳煤集团高度重视,对所属矿井的生产、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化解过剩产能方案,经逐矿逐条对照审核,“十三五”期间共计退出矿井12座,涉及产能1740万吨/年,具体情况如下:

  拟关闭退出煤矿6座,退出产能560万吨/年,分别是:2016年关闭4座,泰昌、新星、河寨、汇嵘;2018年关闭2座,南庄煤矿、五鑫。

  未来3~5年,拟引导主动退出煤矿6座,退出产能共计1180万吨/年,其中:

  1)因资源枯竭、经营亏损严重、投资回收无望等因素影响,退出5座,退出产能共计830万吨/年,分别是:2016年引导主动退出2座,元堡、中卫青洼;2017年引导主动退出2座,泰安、下交;2020年引导主动退出1座,大阳泉矿。

  2)因政策性破产后遗留拟再次关闭矿井1座,三矿拟于2018年底退出,退出产能350万吨/年。

  阳煤集团在产能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分为三部分,即资产处置、债务处置以及职工安置。

  (1)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①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目前,阳煤集团在进行资产处置时仅依据去产能资产处置会议纪要和资产处置一般文件,没有明确的相关政策法规支持。没有提前制定长期的可行性强的规划,缺乏前瞻性与全面性。去产能涉及面广、时间安排紧、任务举措重,从开始实施到煤矿关闭,耗用时间短。去产能背景下资产处置缺乏整体考虑与设计,政策持续性不强,部分政策出台缺乏科学论证,调整频繁,缺少稳定性和系统性。

  ②存续主体企业财务负担增加

  2016年关闭了5座煤矿,2017年即将关闭河寨和五林井,7座煤矿总负债高达70亿元以上,但相关的资产处置配套政策一直未明确,造成“矿关了、楼还在、井闭了、人留守、证销了、债照背”的恶性循环,上级部门未出台相应的资产处置配套政策,给母公司造成了极大地负担。我国去产能关闭的矿井大多是已经资源枯竭或开采许久的老矿井,关闭矿井后许多可回收的设备及其它资产都很难在企业内部调剂再利用或出售,将会给存续主体企业造成较大的资产损失。若这些难以回收再利用的资产无法得到有效处置,煤炭企业将持续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进一步增加存续主体企业的成本压力。

  ③未明确采矿权返还数额及形式

  阳煤集团泰昌公司、泰安公司、元堡公司、新星公司、下交公司等5座矿井关闭后,将造成17586.9万吨的剩余可采煤炭资源无法回收,初步测算应返还采矿权价款共计60068.52万元。但上级部门仍未核定采矿权价款的返还数额及返还形式,造成企业资产损失。此外,对关闭矿井所在产煤地区未制定相应的土地和环境治理措施,导致土地废弃,对周围环境造成持续的负面影响。

  ④股东关系协调难度大

  经多次和股东方沟通,除阳煤天泰公司同意泰昌公司关闭退出外,其它4座矿井的股东均不同意对矿井进行关闭。关闭矿井通过与其股东沟通,股东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对矿井进行关闭,阳煤华能甚至不具备召开股东会的条件。股东方要求保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产能置换,保证不降低控股煤矿的总产能。

  (2)债务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①相关法律政策不健全

  阳煤集团2016年关闭了泰昌公司、泰安公司、元堡公司、新星公司、下交公司五座煤矿,2017年关闭了河寨公司、五林井两座煤矿,七座煤矿总负债高达70亿元以上。目前为止,煤矿关闭后的债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造成了“矿关了、楼还在、井闭了、人留守、证销了、债照背”的恶性循环。由于缺乏相应法律、政策,对于债务如何处置部分企业包括阳煤集团仍持观望状态。

  ②债务处置工作推进困难

  阳煤集团关闭煤矿资产损失大、债务负担重,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处理,将会对存续企业的后续生存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一方面,破产清算工作进行缓慢。另一方面,股东关系协调难度大。以2016年关闭矿井为例,集团公司多次和关闭矿井的股东方进行沟通,除阳煤天泰公司同意泰昌公司关闭退出外,剩余四座矿井的股东均不同意对矿井进行关闭,严重影响煤矿关闭退出进程。

  ③集团公司债务负担重

  阳煤集团关闭的矿井虽然为独立法人单位,但是关闭矿井的非流动资产基本不能变现,关闭企业资不抵债,根本没有能力对遗留的债务进行偿还,最终将由阳煤集团公司统一代为偿还,这就相当于把债务从“对外”转移到“对内”,没有根本解决债务问题。阳煤集团公司不仅要承担本身的债务,还要承担关闭矿井的债务,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此外,关闭矿井后需进行分流安置的职工人数众多,资金需求量大,关闭企业无力全部承担,由集团公司承担一部分,对集团公司来说无疑雪上加霜。例如2016年关闭的5座矿井,共需安置人员3280人,其中:企业内部分流1605人,内部退养20人,其它方式安置1655人。

  ④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

  阳煤集团关闭矿井形成70多亿的债务,还贷压力巨大,且多为金融机构债务。但是近年来煤炭行业不景气,许多金融机构不仅要求必须收回到期贷款,还不愿意再贷款给煤炭行业,使得煤炭企业发展异常艰难。金融机构一方面缺乏激励债务处置激励政策,另一方面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造成许多债务处置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3)职工安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下,职工安置工作已初见成效。但是,结合企业实际职工安置工作,不难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① 业分流安置压力大

  阳煤集团建企时间长,主力矿井大部分是老旧矿井,长期以来积攒的冗员较多,再加上近几年不断提升现代化水平,加大机械化、信息化装备的投入,推进减员提效工作,减少了大量人员需求,企业人员总量富余程度进一步加大。在目前的市场形势下,各煤矿经营形势都非常困难,正常生产的矿井本单位的富余人员也不易消化,再安置去产能职工又会增加不小的负担,人员数量整体富余与去产能人员分流安置矛盾突出。

  ②未来企业挖潜分流的空间收窄

  从2016年人员分流安置情况和2017年的预计安置情况来看,关闭的矿井中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人员是要靠企业内部分流解决,在企业产能没有较大变化、转型升级尚未形成新的增长点的情况下,内部转岗安置回旋余地和安置空间会相对缩小。

  ③转岗安置的难度大

  一是煤炭企业职工长期从事煤矿井下作业,职工技能单一,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差,再就业难度大。二是绝大多数职工有依赖国有企业的传统思想,自主创业意愿较低。三是关闭退出矿井大多都地处偏远地区,缺乏城市依托,就业机会少,转岗安置难度很大。四是关闭煤矿大部分职工都是当地周边农村劳动力,工作之余还可以照顾农作物,关井后选择离开当地到新单位工作的意愿低。再加上部分转岗职工对国家奖补资金期望值较高,企业分流安置的政策很难达到个人预期。

  综上所述,在内部需求有限、未来安置空间收窄、职工个人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有限,且预期较高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关闭矿井人员分流安置难度很大,企业托底安置的任务也相当繁重。

  因此,本项目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建立了适合中国煤炭企业的产能测度模型,并以阳泉煤业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确定了产能是否过剩的判别标准;构建了煤炭矿井退出的具体条件及评价模型和方法;建立了煤炭去产能政策效果评价方法,并进行实证分析;最后给出了产能退出关键机制制定的方法。

  (二)实施目标

  (1)构建基于面板数据超越对数可变成本函数的煤炭产能过剩测度模型,测算全国以及各省份的煤炭行业产能利用率,了解我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程度,预测我国煤炭产能变化趋势,有利于政府及时制定和调整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煤炭企业把握市场状况,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生产计划。

  (2)明确过剩产能退出的影响因素,构建煤矿退出评价模型,确定过剩产能及僵尸企业或矿井退出的标准,提出我国煤炭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的路径及模式,为我国其他煤炭企业过剩产能的退出提供借鉴。

  (3)构建单差分模型,衡量去产能政策对产能利用率和煤炭行业经济增长的平均影响;构建双重差分模型,衡量去产能政策对产能利用率和煤炭行业经济增长的异质性影响,有助于政府和煤炭企业了解当前政策的实施效果,为政府下一步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方向。

  (4)构建煤炭企业过剩产能退出的资产处置、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机制,为煤炭企业在产能退出后解决资产处置、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模式、方法及措施,有助于促进煤炭企业的稳定发展,推动煤炭行业的平稳运行,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三)内涵

  (1)建立了基于面板数据超越对数可变成本函数的煤炭产能过剩测度模型,测算了2002~2016年全国及各省煤炭行业以及2011年~2016年阳煤集团的产能利用率,揭示了煤炭产能利用率的波动规律,判定了煤炭产能过剩的程度。

  (2)构建了煤炭过剩产能退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基于VIKOR的煤炭过剩产能退出指数测算模型,计算了阳煤集团的煤炭过剩产能退出指数,提出了基于聚类模型的煤炭过剩产能退出顺序决策方法。

  (3)建立了面板数据单差分及双重差分模型,定量测算了煤炭去产能政策对产能利用率的平均影响和异质性影响;建立了去产能政策对煤炭行业经济增长的单差分及双重差分模型,验证了煤炭去产能政策的有效性。

  (4)构建了煤炭过剩产能退出机制框架模型,提出了资产处置、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模式及建议,设计了阳煤集团煤炭过剩产能的退出方案。

  二、实施步骤

  (一)煤炭产能测度模型及实证研究

  关于模型方面。本项目在总结分析国内外产能测度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煤炭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将面板数据与成本函数相结合,建立模型测算我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程度。

  关于实证研究方面。步骤一:收集2002~2018年全国25个煤炭主要开采省份的煤炭开采与洗选业数据;步骤二:建立面板数据模型,并采用协整法验证面板数据的平稳性;步骤三:构建基于面板数据的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模型,测算各省的产能利用率,分析各省煤炭产能是否过剩,并判断其过剩程度;步骤四:利用建立的模型对2011~2016年阳泉煤业产能过剩程度的测算,分析阳泉煤业产能过剩情况。

  阳煤集团的产能利用率总体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平均产能利用率为80.25%,属于正常水平。根据阳煤集团的具体情况可以看出:

  (1)在2013~2015年间,阳煤集团投资建设与技术改造的煤矿多达19座,在此期间造成企业投资增多,产量减小,企业煤炭板块的产能利用率逐步降低。

  (2)2016年阳煤集团投资建设与技术改造的煤矿,逐步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或停止建设,同时关闭产能落后矿井,泰昌公司、泰安公司、元堡公司、新星公司、下交公司,退出产能共计740万吨/年,企业的投资减少,而随着2016年煤炭价格的回升,产能利用率有所回升。

  (3)企业具有大量优质产能,因此其产能利用率较为稳定,长期处于或接近合理水平。

  (二)煤炭产能退出评价方法及退出标准研究

  本项目将分析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明确煤炭企业先进产能与落后产能的区别,对煤炭过剩产能的退出范围进行界定,分析影响煤炭产能优劣的影响因素;基于产能的影响因素,在参考煤炭行业相关标准、煤炭企业实际情况以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构建以资源禀赋、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开采技术和经营效益等为一级指标的煤炭过剩产能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煤炭过剩产能退出指数,建立VIKOR综合评价模型,给出基于过剩产能评价指标体系和过剩产能退出指数的煤炭过剩产能的退出方法。

  本节对阳煤集团的长沟公司、大阳泉煤矿、元堡公司三个煤矿的过剩产能退出程度进行具体案例分析。考虑到简便的煤矿过剩产能退出程度测算方法更容易在各个煤矿推广,本项目设计煤矿过剩产能退出各个指标均为百分制,可将各个指标具体分数与该指标的权重相乘的乘积之和来表示各个煤矿的产能过剩程度。分数越低,代表煤矿产能过剩程度越高;分数越高,代表煤矿产能过剩程度越低。长沟公司、大阳泉煤矿、元堡公司三个煤矿各个指标基本情况如表2所示。

  根据煤炭过剩产能退出指标隶属度函数式,长沟公司、大阳泉煤矿、元堡公司三个煤矿各个指标分数如表3所示。得到三个煤矿各个指标分数后,将其与各指标的权重相乘,可得到三个煤矿的产能过剩程度如表4所示。

  (2)结果分析

  长沟公司、大阳泉煤矿、元堡公司三个煤矿中,大阳泉煤矿分数最高,元堡公司分数最低,长沟公司分数居中,表示元堡公司产能过剩程度最高,大阳泉煤矿产能过剩程度最低,与第四章中使用VIKOR测算方法得到结果一致,该结果具有可信性。元堡公司煤炭产能过剩程度最高的原因主要是剩余可采储量较少,开采深度过深,及经营效益较差。综合以上分析,建议可把元堡公司纳入阳煤集团去产能矿井序列中。

  (2)结果分析

  长沟公司、大阳泉煤矿、元堡公司三个煤矿中,大阳泉煤矿分数最高,元堡公司分数最低,长沟公司分数居中,表示元堡公司产能过剩程度最高,大阳泉煤矿产能过剩程度最低,与第四章中使用VIKOR测算方法得到结果一致,该结果具有可信性。元堡公司煤炭产能过剩程度最高的原因主要是剩余可采储量较少,开采深度过深,及经营效益较差。综合以上分析,建议可把元堡公司纳入阳煤集团去产能矿井序列中。

  (三)煤炭去产能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关于去产能政策对产能利用率的影响方面:首先,构建单差分模型,将产能利用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引入政策是否实施的虚拟变量以及其他控制变量,研究去产能政策对所有产煤省产能利用率产生的影响;其次,将全国所有产煤省分为主要产煤省和非主要产煤省,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引入政策是否实施的虚拟变量以及省份分组变量,研究去产能政策对主要产煤省产能利用率产生的“净”影响。

  关于去产能政策对煤炭行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方面:同样首先构建单差分模型,将煤炭产值作为被解释变量,引入政策是否实施的虚拟变量以及其他控制变量,研究去产能政策对所有产煤省产值增长产生的影响;其次,将全国所有产煤省分为主要产煤省和非主要产煤省,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引入政策是否实施的虚拟变量以及省份分组变量,研究去产能政策对主要产煤省产值增长产生的“净”影响。

  关于去产能政策对产能利用率的影响方面,根据回归结果可知,去产能政策的实施,促使煤炭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平均增加了4.6%,即去产能政策促进了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退出,减少了过剩的供给能力,提高了产能利用率,改善了煤炭行业供需严重失衡的状况。从其他控制变量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对产能利用率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会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即投资过度增长会导致产能过剩。这与现有的研究结论一致。劳动力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劳动力增长会提高产能利用率,这可能是由于企业因市场需求量增加而雇佣更多的工人,此时释放企业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

  关于去产能政策对煤炭行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方面:根据估计结果可知,从其他影响因素来看,产量对产值具有十分显著的正向影响,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量每增长1%,会促使产值增长0.77%;虚拟变量d的系数显著为正,反映出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对煤炭开采洗选业的产出产生了正向的积极影响,与政策未实施之前相比,促使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值平均增长了10.36%。这主要是因为,去产能政策是从供给侧发力,促使供给更好地适应需求,有效地缓解了我国煤炭行业供需严重不均衡的问题,促使煤价回归至合理区间,从而提高了行业的经济效益。

  (四)煤炭过剩产能退出机制研究

  为了保障煤炭去产能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煤炭企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好去产能工作的后续保障问题。根据对现实问题的归纳总结,本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研究煤炭过剩产能退出机制,设计包括资产处置模式、债务处置模式以及职工安置模式的去产能宏观退出机制框架模型。

  首先分析煤炭过剩产能退出机制的理论依据,构建煤炭产能退出机制框架模型;其次设计资产处置模式,分析当前煤炭企业在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设计固定资产处置模式和无形资产处置模式,并对各类模式下的详细操作流程进行设计;然后设计债务处置模式,对当前煤炭企业在债务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将其他债务处置模式和煤炭行业实际相结合,提出产能退出后的债务处置模式和流程;最后设计职工安置模式,分析当前煤炭行业在职工安置方面仍然存在的不足,从内部分流和外部分流两方面设计产能退出后的职工安置模式和流程。

  (1)关闭矿井资产处置方案设计

  根据阳煤集团关闭的泰昌公司、泰安公司、元堡公司、新星公司、下交公司、河寨公司、五林井七座矿井及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两种处置方案:

  1)进场交易。由于关闭矿井所需处置资产均属价值较大的国有资产,在进行进场交易时应在国家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且不局限于地区、行业、出资或隶属关系的限制。单项资产净值50万元以上或处置单批资产净值合计100万元以上,且挂牌价格(底价)高于100万元的房产、车辆、设备以及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应进行进场交易,提高国有资产转让的公开透明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阳煤集团可按照进场交易流程,分别进行资产评估、进场交易、调拨资产等流程。

  2)租赁。阳煤集团可将大型设备和房屋建筑物进行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对于阳煤集团使可使用年限达75%以上的固定资产可选择融资租赁,通过上报集团公司审核、验收、出租、设备管理等流程进行融资租赁。若选择经营租赁模式,供需双方只需自行协商、洽谈固定资产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租金,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流程应当由财务部门记入《固定资产登记簿》,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信息,承租方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提供专业化服务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2)关闭矿井债务处置方案设计

  阳煤集团关闭的泰昌公司、泰安公司、元堡公司、新星公司、下交公司、河寨公司、五林井七座矿井,根据集团公司及七座矿井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两种处置方案。

  1)破产清算。从资产负债表来看七家关闭的矿井皆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可以申请破产,按照正常的破产清算流程进行处理。对于各项债务的清偿顺序,阳煤集团按以下顺序进行偿还。首先偿还拖欠职工费用,例如职工工资、医疗补助、养老保险及其他相关补偿款项;其次偿还上述事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偿还其他债务,在国家和省政府下达化解煤炭产能相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

  2)市场化债转股。2016年12月26日,太钢集团、同煤集团、阳煤集团与工商银行在北京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共计300亿元,这也是2016年工商银行最大单"债转股"项目。其中阳煤集团与工行签订100亿框架协议,第一笔资金已经到位,按照杠杆率1:4的原则,阳煤集团出资7.5亿,工行出资30亿成立合伙企业。2017年3月31日,阳煤集团与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在交行山西省分行签订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协议,拟合作设立总规模原则上为100亿元的“债转股”基金。相关资金将投入到集团公司日常经营,用以偿还负债、投资经营等。市场化债转股不仅能够降低阳煤集团杠杆率,还可以防范债务风险,过渡经营难关,增强资本实力,更好地调结构、促改革、稳增长。

  (3)关闭矿井职工安置方案设计

  阳煤集团关闭矿井职工分流安置措施主要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批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阳煤集团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矿井的职工安置的实际情况以及上述提出的职工安置模式,认为阳煤集关闭矿井适用的职工主要分流安置渠道和措施如下:

  1) 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的安置职工,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经双方协商,个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有困难的员工,集团公司应做好内部分流的准备。一旦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或解除,集团公司应当依法给与职工经济补偿金,并帮助其办理失业救济金。

  2) 内部退养

  富余人员安置过程中,对于符合法定办理内部退养条件的员工,即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集团公司应当鼓励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对于办理内部退养的职工,公司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一定的年功工资发放员工的生活费。关于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的缴纳,应当由个人负责个人的部分,公司负责公司的部分。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集团公司可不再承担。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提交申请,企业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3) 提前离岗

  对于再就业存在困难且未达到内部退养法定年限的,但距离享受内部退养政策年龄不满3年(含三年)的地面职工,以及年满50周岁并且工龄达到30年的男地面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且工龄达到25年的女地面职工,企业鼓励其办理提前离岗手续。职工自愿办理提前离岗手续的,集团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上一定的年功工资为其发放生活费。关于各项社会保险,个人负责个人部分,企业承担企业部分,正常缴纳。

  4) 内部分流

  拟关闭煤矿劳动合同未到期,以及符合条件但不愿意办理内部退养和提前离岗的在册职工实行内部分流。内部分流坚持就近安置的原则,内部分流安置的主要方向是补充现有生产矿井出现的劳动力缺口、替换外部用工队伍。待安置人员中关键技术岗位、重要管理岗位和紧缺岗位优先安置。

  5) 其它渠道

  待分流安置职工也可以通过自主创业、参加企业组织的转岗或创业培训、接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公益岗位或就业帮扶等其它渠道重新就业,满足规定情况的,可以按规定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6) 集团公司托底安置

  对于通过上述渠道仍未实现安置的人员集团公司实行托底安置。暂时无法上岗的人员,阳煤集团公司按待岗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同时,中央对去产能关闭煤矿拨付的专项奖补资金、以及山西省配比的专项资金拨付后,资金不足的部分,由集团公司经济托底,筹集资金解决。

三、实施效果

  (一)经济效益

  去产能是煤炭行业自我革命、凤凰涅槃的重要手段,在环保压力、资源成本不断提高的当前,只有去掉过剩产能,行业才能欲火重生。本项目的研究成果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去产能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措施。

  自项目启动以来,伴随着项目研究过程,依托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同步开展了去产能工作。2016年,关闭泰昌公司(60万吨/年)、泰安公司(90万吨/年)、元堡公司(500万吨/年)、新星公司(30万吨/年)、下交公司(60万吨/年),退出产能共计740万吨/年。截止2015年底,5座矿井资产总额为494658万元,负债总额629512万元;2017年,关闭河寨公司(60万吨/年)、五林井(90万吨/年),退出产能共计150万吨/年。截止2016年底,2座矿井资产总额为73067.51万元,负债总额79772.7万元。

  项目实施后,已关闭的七座矿井,退出产能共计850万吨/年,资产总金额567725万元,负债总金额709285万元。去产能实施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2017年利润总额分别为88471万元、262507万元,煤炭去产能的推进促使企业整体收入维持平稳增长。

  (二)生态效益

  去产能工作的推进,为矿区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提供了契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指导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序地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的转型发展,有助于最大程度地降低煤炭开采对矿区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启动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煤炭产品硫分均低于3%,煤矸石利用率100%,提升了企业的生态效益。

  按照过剩产能的退出标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进行引导性有序退出,同时将高耗能、高污染、低价值的矿井逐步引导退出,仅保留技术条件好、机械化程度高、低污染或零污染的矿井。在此举措下,大大减少了煤炭开采对环境的破坏,新塌陷面积也随之下降,水土资源流失现象也在不断减少,实现了对矿区周边环境质量的提升作用。

  (三)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过剩产能的退出工作,提高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健康状况,提升了核心业务的竞争力,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同时,企业的转型发展亦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拓展多元产业,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对实现社会的安定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项目的实施,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照过剩产能的退出机制及方案,逐步关闭产能过剩的低价值矿井。截至2018年底,关闭退出的矿井涉及人员882人,已全部分流安置。其中: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70人,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56人,内部分流756人。承担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妥善解决了职工安置问题,保障了员工的基本权益,推动了企业经济与矿区社会的和谐发展。

  实践证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过剩产能的退出,激发了企业的资金活力,提升了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推动了企业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产能过剩的测度方法、过剩产能的退出标准及产能退出机制,对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极具借鉴意义,对煤炭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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