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我省稳步推进废弃矿井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去年首次挂牌出让3宗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区块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访问量:

  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在全国首次挂牌出让太原南峪、晋城古书院、晋城王台铺等3个煤炭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区块,打响了落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部署、推进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再利用的第一枪,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726亿方煤层气资源待利用


  开展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有效开发利用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资源,是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据初步调查,我省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面积约2052平方公里,预测残余煤层气资源量约726亿立方米。西山、阳泉、武夏、潞安、晋城、霍东、离柳等7个瓦斯含量较高的矿区内,采空区面积约870平方公里,预测煤层气资源量303亿立方米。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资源相对分散、资源丰度较低,一些废弃矿井历史地质资料不完整,不少采空区边界与现有煤炭矿业权范围交错,使得集中连片开发、持续稳定利用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导致这部分资源一直未得到有效利用。


  近年来,晋城煤业集团在本矿区范围内部分采空区开展了煤层气抽采试验,并形成了稳定产能,为全省同类资源再利用提供了样板。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有序实施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会同省能源局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立足不同地区煤炭矿业权主体情况,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开展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资源抽采试验。2020年5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


 首次挂牌出让:适用自然资源部和我省新规定


  2020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大面积部署区块申报,紧锣密鼓实施出让。1月份向大型煤炭企业、各市局征集拟出让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区块。6月份组织各市局逐一核查了全省80多个煤炭关闭矿井相关情况,排除遗留问题,以落实“净矿出让”。8月份确定出让区块和挂牌出让方案后,委托厅交易中心、晋城市局(全国唯一受省厅委托开展煤层气出让登记的基层试点)分别实施出让。9月16日、9月28日两单位分别发布挂牌出让公告。11月20日、23日3个区块先后成功出让,其中太原南峪区块(5.9km2)由自贡华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40.5万元竞得,晋城古书院区块(16.7km2)、晋城王台铺区块(13.4km2)由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10万元、8.3万元竞得。截至目前,省厅及晋城市局分别与竞得人签订了出让合同。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挂牌出让煤层气勘查区块,首次适用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3号令)明确的诸多新规定:一是允许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资企业参与竞争;二是允许企业发现可供利用资源后,履行报告程序即可开采;三是依据全国油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确定了挂牌出让起始价。


  不断创新:加快形成“山西模式”


  我省是煤炭资源大省,在全国率先挂牌出让采空区煤层气资源,开展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对于推动煤层气资源综合利用、消除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瓦斯溢出安全隐患、增加全省清洁能源供应、促进矿区绿色发展、服务全国能源革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在促进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地上地下空间再利用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稳步开展试点,分类施策,及时总结,探索完善相关制度和经验,努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操作性强的“山西模式”。一要充分认识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资源利用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切实增强开展抽采试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立足不同矿区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资源的配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抽采试验;三要落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鼓励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开发的配套政策;四要加强对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的综合保障和依法监管,确保抽采试验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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