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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露天煤矿安全整治督查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中国煤炭报 访问量:次
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煤监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分别对晋中、吕梁、朔州、忻州四市的露天煤矿开展督查检查。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从2月初开始,山西省对全省露天煤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重点内容共九项。一是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证照过期仍然组织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二是是否严格落实“三真”(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管理。三是是否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剥、机电运输、边坡、地测防排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是否存在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行为,或者图纸造假、隐瞒采剥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一矿一采场。五是是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存在未按照国家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六是煤矿边坡角是否大于设计最大值,或者边坡发生严重变形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七是在采空区上方作业、长距离大坡道运输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八是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或是否按爆破设计施工作业,是否严格管理火工品。九是认为应当整治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各露天煤矿对照原国家煤监局露天煤矿165项检查表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改;有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对所监管露天煤矿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有关监察分局(站)对监察区域内的露天煤矿落实自检自改和整治重点内容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突查抽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省级督查检查,发现煤矿企业未如实开展专项整治或者市、县检查走形式的,一律推倒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