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等级评价
关于作好 2020 年山西煤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0-03-10  来源:本站  访问量:

晋煤协发〔2020〕2 号

各会员单位和煤炭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办〔2007〕 17号) 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 21 号),推进煤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煤炭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根据中煤协会行调(2020)5 号《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煤炭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省煤炭工业协会受中煤协会委托,继续组织开展 2020 年山西煤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初评工作。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诚信已成为每位公民和每个企业立足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企业获取最大效益的根本,而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就成为企业信用好差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人民银行、能源煤炭等部门已将我们煤炭企业信用作为全国煤炭行业“评优评先”“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评审”“煤矿风险管理隐患治理评估”等方面的考评内容之一,可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已成为每个企业应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会员单位和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参与申报,提高企业诚信,在诚信中不断发展壮大。

  为了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申报条件及资质

  依法持有合法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并具有1年以上稳定经营记录的煤炭生产、工程建设、煤田地质勘查、煤炭装备制造、煤炭流通、煤炭加工利用等煤炭相关企业均可申报。

  二、信用等级设置

  企业信用等级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信用形象的重要标志, 企业信用等级统一实行AAA、 AA、 A、 B、 C级(其中, AAA级以“一”进行微调, AA级以“+”、 “-”进行微调)。

  三、评价程序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坚持企业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

公示、备案审批、复查跟踪等程序。

国有重点(含在晋央企、省属)煤炭集团及所属各类企业由各集团统一组织申报,协会各工作站站长(联络员)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地方煤炭企业的申报工作委托各市能源局,责成协会工作站站长负责在所辖范围内组织申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企业根据相应的评价标准结合企业实际自行预测填写《煤炭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申报书”请在国家煤炭工业网“信用建设”栏目下载使用,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机打)。将申报材料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煤炭工业协会秘书处(电子版1份,纸质版 1 份盖章)。各申报参评企业,务于 4 月 25 日前先行将承办此项工作的部门及联系人姓名、职务,传真或电子版发至省煤炭工业协会秘书处(0351-4117159、sxmtxh814@163.com)。

  五、相关费用

  2020年度煤炭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不收取评价费,企业只需承担专家赴现场评审的相关费用及证牌制作工本费。

 六、联系方式

  山西省煤炭工业协会秘书处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 72 号金泽大厦 1314 室,邮编:030006;联系人:李旭,电话:13803400508、0351-4117159、4117178(传真),电子邮箱 sxmtxh814@163.com。

  附件:2020年有效期满应重新申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名单


山西省煤炭工业协会

2020 年 3 月9 日

  附件:2020年有效期满应重新申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名单


 


 

  抄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各市能源局,市煤炭工业协会,协会各工作站站长(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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