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山西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4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23.6亿千瓦时,增长6.4%,增速较上月回落2.7个百分点。1-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958.5亿千瓦时,增长6.6%。
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速大幅回落。4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1.7亿千瓦时,增长3.3%,增速较上月回落12.4个百分点。1-4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8.2亿千瓦时,增长7.2%。
工业用电量增速放缓。4月份,第二产业用电量172.4亿千瓦时,增长4.7%,其中工业用电量170.4亿千瓦时,增长4.7%,增速较上月回落4.7个百分点。1-4月份,第二产业用电量710.7亿千瓦时,增长6.4%,其中工业用电量702.3亿千瓦时,增长6.6%。
分重点行业看,4月份,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增长34.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增长9.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增长6.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增长5.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长3.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用电量增长0.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下降1.1%。
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平稳。4月份,第三产业用电量28.8亿千瓦时,增长13.0%,增速较上月加快0.6个百分点。1-4月份,第三产业用电量129.1亿千瓦时,增长6.9%。
分门类看,4月份,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增长48.6%,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长40.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增长40.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长33.8%,房地产业用电量增长30.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增长9.4%。
居民生活用电量较快增长。4月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0.7亿千瓦时,增长12.4%,增速较上月加快8.9个百分点。1-4月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0.6亿千瓦时,增长7.5%。